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12014133号) 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过团支部推优、支委会讨论等程序,拟确定王婧露等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详见附件1)。特予公示7天 (自2023年10月23日始至10月29日止),如对王婧露等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不同意见或反映有关问题者,在公示期内可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真实署名,联系所在党支部书记或学院学工办216办公室王老师,电话: 159907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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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